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社保卡需要下列资料: 1、个人办理: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照相馆出具的办理市民社保的照相回执单;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 (4)户口簿; (5)保费; (6)申请书。 2、单位办理: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一、社保卡的补办流程如下: 1、早参保地发卡行提出补办申请; 2、发卡行受理了补办申请后,持卡人需要缴纳相应的社保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 3、网点工作人员会确认补办手续; 4、持卡人在补卡业务受理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补卡申请表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二、缴纳社保的方式如下: 1、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扣后,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直接去社保机构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 总之,办社保卡需要的资料包括当事人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对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进行复印;如果当事人没有第二代身份证,或者身份证丢失的,可以携带自己的户口页复印件进行办理;如果是比较特殊的人群,比如残疾人群,应该携带自己的伤残证、低保证等。在办理的时候,要注意反复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确保正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