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呼和浩特出入要求 |
释义 | 现在出入呼和浩特的规定:目前,呼和浩特市已暂停各省际、盟市际、旗县际客运班车、包车业务,暂停巡游、网约出租车跨城业务。 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呼,如确需要离开,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离呼人员(货车司乘人员除外)须持 “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测温正常、青城码绿码;前往北京人员须持“两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测温正常、青城码绿码,查验北京健康宝绿码,登记个人信息。 二、入呼人员(货车司乘人员除外)须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测温正常、青城码绿码,进行落地核酸采样;入呼前须主动向社区报备,入呼后严格执行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货车司乘人员入呼时,须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测温正常、青城码绿码,进行落地核酸采样。入呼后,点对点闭环运输,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域内不得随意停靠。离呼时,须持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测温正常、青城码绿码;前往北京货车司乘人员还须查验北京健康宝绿码,登记个人信息。 “一场两站”和公路查验点对所有来(返)呼人员全部测温、查验青城码。 对入境返呼人员实施“7+3”隔离管控措施。即对入境目的地为本市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7天集中隔离返回我市后,有固定居所的,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由目的地旗县区安排专用车辆将其闭环转送至居住地,与社区网格员做好交接,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由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或专车闭环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落实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居家健康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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