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为衡量车站客货运量和技术作业量大小,以及在政治上,经济上和铁路网上的地位所划分的不同等级,称为车站等级。车站按业务量,地理条件分为特,一,二,三,四,五等站。
 1、特等站
 特等站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所管理的铁路车站等级划分中的最高级别,其他铁路车站等级参见中国铁路车站等级。
 2、一等站
 一等站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所管理的铁路车站等级划分中的一级车站。
 3、二等站
 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5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中转行包在500件以上的客运站为二等站。
 4、三等站
 日均装卸车在50辆以上的为三等站。
 5、四等站
 办理综合业务,但按核定条件,不具备三等站条件者为四等站。
 6、五等站
 只办理列车会让、越行的会让站与越行站,均为五等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保持车站和车厢内的清洁卫生,提供饮用开水,做好列车上的饮食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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