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性要求堕胎,是否可以作为离婚原因? |
释义 | 夫妻一方擅自打胎可能侵犯对方的生育权,但法律无法强制实现生育权。人民法院一般不予离婚,而是以调解为主。但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或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起诉,法院可酌情准予离婚。离婚理由包括家庭破裂、虐待、重婚、赌博等,以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除法定理由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分析 男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但是,生育是两个人的事,夫妻一方擅自作主都可能损害对方的生育权。对于生育权的纠纷,还是应以夫妻沟通为主,不应以法律手段来解决,因为法律无法强制让一方的生育权实现。如果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那么只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主要以调解为主,女方擅自打胎虽然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但是并不会导致丈夫生育权不能实现,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夫妻关系并没有完全破裂。因此,对于此类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 离婚理由,是指即离婚原因。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调査和取证的主要内容。最常见的离婚理由有:婚姻关系破裂,家庭共同生活解体;虐待;遗弃;通奸;患精神病;被判刑;一定期限的分居;一方失踪等以及一方无性行为能力、重婚、谋害配偶,强迫妻子卖淫等也可以成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在中国,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离婚的法定理由。 法定理由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除上述情形外,可结合1989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婚破裂的情形。 结语 对于夫妻间的生育权纠纷,应以夫妻沟通为主,而非法律手段。尽管女方擅自打胎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但并不会导致丈夫生育权无法实现。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主张调解,认为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维持夫妻关系。然而,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除了法定离婚理由外,根据最高院的具体意见,还可视情况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二条 国家鼓励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共同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相关健康体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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