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