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户口本上改完名字出生证明上用改吗?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孩子户口本上改完名字出生证明上是否需要改的问题,并提供了具体的步骤和相关的法律依据。指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需要征得其本人同意。 法律分析 一、孩子户口本上改完名字出生证明上用改吗? 孩子户口本上改完名字出生证明上的改或者不改都是可以的。出生是医院出具的,证明孩子出生情况,及父母双方的一种证明,以方便办理孩子的落户。已经办理户口的,以户口登记的信息为准,不影响以后工作、学习。如果能够改的情况是最好的。 二、改户口本名字的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派出所,我叫,性别,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22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望批准.申请人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6: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不用担心的,因为新户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栏的,你以前使用过的名字上面有记载的,你更名期间的一切资料户籍部门是要存档保管的,放心好了,不会给以后带来任何麻烦) 三、相关法律依据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如果孩子的名字错误或者想要改名字的,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安局申请修改。对于出生证明上的原始名字可以改也可以不改,因为出生证明的名字修改比较繁琐因此很多家庭选择不修改,孩子今后的各项活动均以户口本上的信息为主,不会产生影响。 结语 改名字是一件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孩子来说。在办理户口、入学等手续时,应以户口本上的信息为准。同时,父母离异后,另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应征得其本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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