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条款会注明保险公司不承担已知的疾病或症状的赔偿责任。如果申请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向保险公司披露既往病史,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但如果申请人已经告知保险公司既往病史并且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则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重大疾病应该得到理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被保险人对申请保险时已知的疾病、症状未在投保时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既往冠心病史,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