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可撤销的婚姻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婚姻可以撤销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因受到胁迫结婚,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对方可以在知道的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有以下两种情况出现,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第一,因受到胁迫结婚的,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第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前如实告知,如果没有告知的话,另一方可以在知道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同时,无过错方,是有权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的。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婚姻的撤销条件及法律效果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的撤销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是重婚,即一方在有效婚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与他人又建立婚姻关系;二是有配偶者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婚姻关系的订立或维持出现重大错误;三是虐待、遗弃或者其他恶劣行为,严重损害了婚姻关系的基本价值;四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对方不知情,且该疾病对婚姻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当婚姻被撤销后,法律效果主要表现为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原则上应当返还各自的财产,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也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结语 婚姻的撤销条件主要包括受胁迫结婚和对方隐瞒重大疾病。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婚姻撤销后,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财产应返还,子女问题需合理安排。具体情况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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