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留释放流程: 1、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2、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拘留的条件: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 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 对被拘留人,根据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