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何时才会释放? |
释义 | 拘留所放人一般在工作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被拘留人解除拘留时,若符合驱逐出境、刑事强制措施、社区戒毒或强制教育矫治等情形,拘留所会将其移交给相关机关或单位。公安机关申请拘留犯罪嫌疑人需要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由提请单位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需经办案人员意见、部门审核和检察长决定,并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一、拘留一般几点放人时间是什么时候? 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一般是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在下午1:00-1:30还放一批。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二、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况有哪些?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三、公安机关申请拘留的手续是什么?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结语 拘留所放人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被拘留人解除拘留时若符合驱逐出境、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社区戒毒或强制教育矫治等情形,拘留所应移交相关机关或单位。公安机关申请拘留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单位负责实施。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需提出意见、审核并由检察长决定,拘留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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