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理由中“写错病历”是否存在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必须基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若“写错病历”未列入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不得拒赔。同时,保险公司在赔偿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有违反则存在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保险监督管理的规定; 2.《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订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不得采用格式条款、免责条款等方式限制保险人的权利;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而拒赔的,应负举证责任。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由拒绝赔偿,却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该情况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权拒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保险公司在赔偿过程中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如有违反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