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理赔遭遇写错病历的拒赔,该如何向相关部门投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需要核实被保险人的病情和治疗情况,而病历作为重要证据之一,正确性非常重要。如果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的病历有错误或者遗漏等问题,会对理赔产生影响。因此,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需要认真核对病历的内容,确保无误。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2.《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风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作出的保险标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费等内容的告知要求,有权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违反前款规定,造成保险人无法核实保险事项的真实情况,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未解除合同的,不承担保险责任。 4.《保险法》第七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承认或者不承认保险合同的成立,对于不承认合同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5.《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不得以欺诈、恐吓手段或者其他手段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或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自由意思表示。 投诉相关部门可以包括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或者保险监管机构。被保险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真实的病历、医生的诊断证明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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