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好,患者由于工伤问题,需要复印病历,但是没有结账 |
释义 | 报工伤病历丢了可以到医院复印。医院一般是会有病历的存档的,如果工伤的病历丢了,职工本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出院证明到医院申请复印病历,不会影响工伤的申报。用人单位应该在工伤事故伤害发生后的三十天之内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的认定,如果超过时效,职工自己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您好,我想咨询工伤保险理赔的问题 员工工伤保险理赔款应当这样入账:1、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2、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现金(或银行存款)3、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您好,杨律师!我会问你工伤的问题 发生工伤这么处理:1、先送往医院治疗;2、进行工伤认定;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医疗保险没有生效,住院,出院没有结账,等医疗保险生效后再去医院结账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您好,由于工伤右手食指断裂,被鉴定为一级残疾,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工伤导致残疾,应当赔偿相应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导致残疾的相关赔偿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同时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职工也享受着不同的赔偿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辞职问题,谢谢 法律分析:辞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而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劳动工资、加班补贴等费用,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种是因本人意愿而辞职。可以获得正常的劳动报酬,没有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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