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失信人还清过后多久消除失信 |
释义 | 1、被执行失信人如果还清过后三个工作日左右消除失信。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3、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4、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一、失信被执行人的还款方式是什么 1、最好通过法院,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法院就会根据申请,撤销黑名单。 2、直接还给债权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