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撤销婚姻登记? |
释义 | 双方当事人想要撤销婚姻登记的,应当向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但撤销的前提是,双方申请结婚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并且双方不存在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才能申请。 撤销婚姻登记需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的双方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资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的判决以及其他的相关资料。 2、原婚姻登记地的婚姻登记员检查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并且核对登记机关预留的原登记档案; 3、让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且在监誓人上签名; 4、婚姻登记员需要仔细比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经过审核确保内容无问题; 5、婚姻登记员拟写《关于撤销xxx和xxx婚姻的决定》并且报送给民政局,符合撤销条件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印发撤销的决定; 6、婚姻登记机关将决定书发放给双方当事人,并且公告三十天,三十天内没有异议的,宣告撤销婚姻登记,并且收回结婚证宣告婚姻作废。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撤销申请时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则应当终止办理撤销婚姻登记。除此之外只有是胁迫结婚的才能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其他任何理由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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