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对于既往病史的定义及规定不一,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如果既往病史未在投保时告知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能够证明既往病史与本次保险事故无关,或者该病已经康复,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九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返还保险费。 3.《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在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