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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险公司给补交吗
释义
    会补缴。当事人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之后由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共同按照规定来缴纳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断缴不会影响领失业金,只要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符合失业的条件就可以领失业金的;另外失业金的领取金额是根据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的。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者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补缴失业保险费需提供以下材料:
    1、补缴失业保险费原因的情况说明;
    2、补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提供补缴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
    3、补缴期限超过3个月的,企业单位需提供补缴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增人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提供增人卡和工资审批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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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21: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