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不在了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异地挂失步骤如下: 1、不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2、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公安机关要在公民提交受理登记表起的六十天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4、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三十天。 异地换证的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综上所述,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需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公安机关要哦从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那天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