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正常。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对劳动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根据条款的规定内容进行履行。 在入职期间办理的一切手续都是为了约束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给员工在此公司赋予合法的身份,所以才能与一般的兼职或者临时工有所区别。如果员工入职一个月不签订合同,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作为维系,会很容易产生劳资纠纷,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能忽视。如果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