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上的赌博钱能追回来吗? |
释义 | 网络上赌博的钱就算追回来也不会归还,应当由国家依法追缴,因为赌博的钱属于赌资。法律规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一、赌资的认定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关于网络赌博赌资数额的认定,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因此,对网络赌博的赌资认定,应根据侦查人员扣押用于网络赌博的电子设备中,对该涉案人员用于赌博的网络平台进行数据提取及技术鉴定得出,储蓄帐户流水额不能反映赌博实际投入资金多少。以个人储蓄帐户流水发生额,涉案人员之间存取金额交易结算总额作为认定赌资数额依据缺乏真实性与关联性。 二、派出所有收不了赌资的吗 在赌博案件中,派出所有权收缴赌资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赌博,即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任何赌博在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有不同的意义。娱乐性的活动是不会被抓的但是赌博除外,赌博类犯罪是可以收缴赌资的。 三、赌博不抓现场能不能定罪 赌博不抓现场能定罪。 1、是否能定罪要根据案件情节才能确定,如果参与赌博活动,涉及金额很小,并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的,则不构成犯罪。 2、只要是主观上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并且实施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即使实际没有赢得钱财甚至输钱赔本,也不影响构成犯罪。 一、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二、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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