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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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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9: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