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产假2023年新规定 |
释义 | 武汉产假2023年新规定,具体如下: 1、正常分娩产假为158天(根据湖北省现行法规,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的产妇,除享受法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2、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73天(法定98天产假+湖北省增加的60天产假+15天难产假);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5、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6、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7、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的产妇,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 产假期间不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1、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孕期检查相关证明,各个公司要求也不同; 2、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产假一般是有98天左右,女职工在产前还有十五天的休息时间,这个时间规定,因为现在有预产期,所以都比较精准,所以奖金有120天的时间,就是四个月的时间,包括生孩子还有生完孩子之后身体的疗养期。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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