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每月最低工资是多少? |
释义 |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进行了调整。根据最新规定,每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同时,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8.7元和每小时17.4元。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公布。 法律分析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根据最新的规定,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进行了调整。 (1)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 (2)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2、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每小时18.7元; (2)每小时17.4元。 3、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2)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 结语 根据最新的规定,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进行了调整。根据规定,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从1780元调整为1780元(每日81.84元)和1650元(每日75.86元)。同时,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和每小时17.4元。具体适用标准请根据各区(市)县的规定进行查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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