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划拨的土地出让金一般由谁承担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土地出让金,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章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