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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州富阳区民办小学招生原则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核定班额,确定范围。各民办小学应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班额和班级数组织招生,第一次报名招生的新生在审批地范围内(富阳区);招生不足的民办小学,可以在全杭州市范围内补招一次。
    2、按章招生,派位录取。各民办小学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上报且经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方案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新生。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第一次报名本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应符合本区公办小学的招生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六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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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