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谅解书一旦发出或提交给公检法,即生效。办案单位可假定谅解已达成,撤回需证明非真实意愿或有变更事由。我国法律未规定撤回谅解书,但出具者可声明撤回。 法律分析 谅解书给对方之后,或者拿到公检法之后就发生效力了。办案单位有理由认为你已经谅解对方,如果要反悔或者撤回,你要证明写谅解书不是出自本人真实意愿,或者有其他变更的事由。目前我国的法律对谅解书撤回并没有规定,出具谅解书的人当然可以声明撤回。 拓展延伸 撤回谅解书的法律要求 撤回谅解书的法律要求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决定撤回之前签署的谅解书时,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撤回谅解书的法律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撤回谅解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双方当事人自愿撤回,并以书面形式表达撤回意愿;撤回谅解书应当明确表明双方对之前达成的谅解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撤回谅解书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确认,并在必要时进行公证或见证。此外,法律还可能规定撤回谅解书的时间限制、撤回后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在撤回谅解书时,当事人应当仔细研究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撤回谅解书的合法有效。 结语 撤回谅解书的法律要求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并以书面形式表达撤回意愿,明确谅解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或公证见证。当事人在撤回谅解书时应仔细研究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