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赔偿在交强险中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交强险赔偿不包含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只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精神损害不在赔偿范围内。责任限额由相关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交强险赔偿项目不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交强险是否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交强险通常不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的车辆保险,主要覆盖交通事故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指的是因他人的过失或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非物质损失的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强险只涵盖了具体的经济损失和身体伤害赔偿,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覆盖范围有限。因此,如果您遭受精神损害,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赔偿,例如民事侵权诉讼等。建议您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交强险赔偿项目不包含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只覆盖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通常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赔偿,如民事诉讼等。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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