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受理和不予受理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不是在一个地方的话,就属于异地起诉,在异地起诉的情况下,应当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状。这是起诉的地点问题,具体的起诉流程如下: 2.如果想要对于他人进行起诉的话,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状就是自己起诉的理由和具体的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对于欠款的起诉的话,就要把双方有欠款时的协议或者是合同同时交给法院。法院会对于诉状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进行受理,并且办理立案审查的手续。 3.不过,在很多情况之下,事情并没有严重到必须要开庭审理的地步,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就要驳回申请,驳回申请之后,需要在收到诉状的七天之内,向诉状的发出者返还并且说明不予受理的情况,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会立案的。 4.当法院受理了一个案件之后,就可以着手准备了,这叫做庭前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法院提前向原告与被告送达开庭的传票,以及相应的通知书,也就是传唤双方当事人做好准备。双方当事人应当到达同一个城市,并且如果需要有答辩的部分的话,要准备好答辩状,做好开庭的相应准备,包括准备好各种证据等等。 5.在做好准备之后,对于欠款的案子就可以开庭了。在法律上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调查,辩论或者是调解等等,在欠款的案件当中,要根据欠款当时所签订的情况以及具体的协议来作出判断,包括被告的所作所为是否违反了合同上的约定等等。如果在庭上可以判决的话,就可以由法官进行判决,如果不需要判决的话就可以由主管部门和人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的话,也就是解决了此次的欠款案件。 6.通常来讲,异地欠款的主要注重的点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必须是被告一方所在的法院,其他的程序和普通的欠款案件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在一审之后,如果不服判决的话,当然还可以提起上诉来进行二次审理。 以上就是关于如果异地欠款祥向法院起诉的话,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具体的起诉流程是什么样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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