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工资超过1万交多少税 |
释义 | 一、个人工资超过1万交多少税 2018年个税起征点将变为5000元,分起征点变化前变化后两种情况算个人税收: 到2017年为止:个人所得税=(工资-三险一金-个税起征点)x税率-速算扣除数,假设你需要扣除的公积金是300,社保费用是40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0-300-400-3500=5800,对应个税缴税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555,缴税总额=(10000-300-400-3500)*20%-555=605。 2018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变为5000后:按个人所得税=(工资-三险一金-个税起征点)x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假设你需要扣除的公积金是300,社保费用是40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0-300-400-5000=4300,对应个税缴税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105,缴税总额=(10000-300-400-5000)*10%-105=325。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国银行(3.820,0.01,0.26%)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会上表示, 第一,要努力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成本。要求商业银行要实行内部的价格成本核算,把信贷资金更多地向小微企业倾斜,向这个领域发放的贷款要在内部的价格成本核算上也实行相应的倾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上发行专项金融债,扩大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资金来源。也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更多地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以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第二,要尽可能限制和取消其他各种收费,除了贷款利率水平要根据风险定价,以覆盖资金成本外,要最大程度减少和取消所有贷款利率以外的各种收费,包括一些通道的费用,管理咨询的费用,都要尽可能降低或者取消。 第三,在贷款分类、在资本计量方面,我们尽可能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这也对降低商业银行资金成本、提高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外,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进行单独的监测考核,初步考虑要以市场利率为基础,考核的资金成本以名义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后的实际利率为准。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一、七千多的工资要交多少税 如果你的应发工资是7000则:(7000-1600)*20%-375=705元(2)但是,如果你发到手的工资是7000的话,则:X-(X-1600-5000)*20%-3000*0.15-1500*01-500*0.05=7000X=7881.25税=(7881.25-1600)*20%-375=881.25X-税=7881.25-881.25=7000 二、6000工资交多少税 在不考虑扣除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下:应征范围(6000减5000等于100 0)为不超过1500档,税率3%。纳税额:1000乘以3%减0等于30元(不含其它附加费用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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