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针对一些严重疾病的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确诊重大疾病时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赔偿。对于已经有既往病史的人来说,能否购买重疾险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但是,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发生的疾病为由拒绝承保。” 2. 《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已经患有的疾病或者已经出现的症状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总之,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的时候已经有了既往病史,应该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并且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保。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情况,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