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医保局的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为:010-89061396 010-89061397,各地举报电话详见表格。 电话接听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1月20日的工作日内9:00-17:00(西藏、新疆、兵团为10:00-18:00),确保有人接听,且 对举报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医保局将以群众举报为重点线索,结合医保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开展暗访等方式,精准锁定目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