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用电优惠政策 |
释义 | 每户每月提供免费15度电。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减免,直接扣减15度电后,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对于当月用电量不足15度的,按照实际用电量扣减。 一、用电阶段性的扣费标准 用电阶段性的扣费标准如下: 1、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2、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3、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计算公式: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 二、电费高可以通过电力局申诉吗 电费超高可以向电力局申诉。电费可以分为居民用电、工业用电、商业用电、以及租房用电。独立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有管理权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地方投资的电力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属于在省内各地区形成独立电网的或者自发自用的,其电价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三、高新企业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4、高新技术企业减低税率优惠属于变更适用条件的延续政策而未列入过渡政策,因此,凡居民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2007年度及以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008年及以后年度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2008年起不得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不适用《国务院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过渡税率,而应自2008年度起适用25%的法定税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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