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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土地使用权是几年?
释义
    律师解答:
    1、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1)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
    (1)农用地使用权年限:耕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使用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宅基地使用权年限:无期限,可以给自己的孩子继承。
    (3)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通过土地划拨及乡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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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9: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