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社保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吗 |
释义 | 只要补齐就没影响。 杭州社保中间断交一个月,只要补齐,对养老和医疗保险是没有影响的。 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就都是可以积累的,即使中断,交满年限也可以享受退休后的待遇。医保断缴以后,个人医保账户实际结余部分不“清零”。 如何补缴? 一,参保人员未满退休年龄 参保人员在办理补缴时,按应保未保(所谓应保未保,就是职工进了单位,单位没有及时缴纳)期间的不同身份补缴职工医保费,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 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缴费比例为当前的职工医保费比例;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当前的职工医保费比例。 此类情况,属于职工进了单位,单位没有给及时缴纳。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 缴费基数按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比例为10.5%。 灵活就业人员,有这样两种情况: ①劳动年龄段内的未就业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②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在杭州市区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可以在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补缴职工医保费。 二,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 参保人员在市区连续参保缴费至在市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时,市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含),且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含)的,可在办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和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后,按规定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未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的参保人员,按以下规定办理:(注:不能一次性补缴) 1.市区户籍 在市区连续参保缴费至在市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时,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至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按规定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2.非市区户籍 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参保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可在市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至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按规定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非市区户籍的,除另有规定外,未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也不符合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上述两项中相关参保人员继续参保缴费期间,其医保待遇按照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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