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因为辞职,断交了三个月,是不影响之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有个人的账户,企业以及个人缴纳的一些费用,全部一起形成的账户总额。就像银行的零存争取的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辞职了之后也不过是停止了存钱。但是账户里面的钱依旧是自己的,只要符合提取规定的,随时都可以提取,永不作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