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有以下这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的处理。如果其中一方是港澳台、或者是华侨,需要提交对应的身份证件,如:通行证、护照等。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和案件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