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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合同一定要当面签的吗
释义
    一、签合同一定要当面签的吗
    签合同不一定要当面签的。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三种,合同的形式一般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而成立合同的外在表现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其中,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一方先签时,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通常为合同签订完成之时。
    二、签订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签订的合同效力有合同的效力分为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和合同效力待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有如下:
    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3.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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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