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个罪名不一样,算累犯吗?什么是累犯? 一、累犯的情形 (一)一般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二)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的构成要件 (一)一般累犯 1、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但凡有一罪不是故意便不构成累犯。例如前罪是交通肇事罪,后罪是危险驾驶罪,便不构成累犯。 2、前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是指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不包括管制和拘役。若前后罪被判处管制和拘役,便不构成累犯。 3、后罪所犯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特别注意,若前罪被判处缓刑,后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则不构成累犯,应当是撤销缓刑,前后罪一起处罚;若缓刑考验期已经结束,在5年内触犯新罪,同样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结束,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相当于前罪没有被执行刑罚,故不存在累犯的问题。 (二)特别累犯 1、前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前后罪名不一致,不影响累犯的构成。例如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后罪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依然构成累犯。 2、前后罪是否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构成。即前后罪被判处管制、拘役仍然会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的时间不受限制。 三、法律后果 1、从重处罚 2、不适用缓刑 3、不得假释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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