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设施农用地如何办理出让手续
释义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如何办理出让手续
    1、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申请(1份)(原使用划拨用地单位或个人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申请应有主管部门意见和盖章。内容应写明土地的位置、面积、四至、土地证号及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面积、理由等);
    2、国有资产处置批复1份(用地单位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1份);
    4、图件(国土资源测绘队出具、受让方单位盖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8、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盖章、签名);
    1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申请审批表(盖章、签名);
    12、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放线证复印件其中1份(核对原件)。
    说明:办理个人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转让不用提供第2、5、7项材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21: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