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六种情形可以要求法官回避 |
释义 | 以下情形可以要求法官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当具有以下情形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以及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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