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祖父母要求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 二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有负担能力是指义务人在保持自己家庭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尚有能力(余力)。若赡养义务人履行了赡养义务,不会影响到自己家庭的基本生活,则表明其具有负担能力。 孙子女对祖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这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区别,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无条件的。 一、抚养和赡养的规定有什么 抚养和赡养的规定有如下几点: 1、赡养老年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没有附加条件; 2、每个父母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3、双方不履行彼此的责任和义务的,对方可以起诉维权; 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外孙子女,对子女已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5、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继子女与履行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