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报哪两起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占地建房案? |
释义 | 津通报两起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占地建房案为落实《天津市“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国土房管局主动作为,全面排查我市自然保护区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选取了2宗违法案件对社会进行公开通报,进一步加大“绿盾”行动震慑力。 一、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占地建房案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村民郑某、张某,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占用土地357.56平方米修建房屋和其他设施。宁河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17年7月依法立案查处,同年8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涉案的违法建筑已经拆除。 二、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占地建房案蓟州区下营镇太平沟村村民王某,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占用土地803.6平方米修建房屋用于农家院经营。蓟州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17年8月依法立案查处,同年9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房屋。天津6家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违法被曝光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调控政策有效落实,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对房地产企业不规范行为要求及时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查处。近期查处了以下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行为。 一、天津融创元浩置业有限在东丽区开发建设的融翰园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房屋并收取购房款,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东丽区房管局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二、清控科创(天津)实业有限在东丽区开发建设的慧谷园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认筹金的形式收取购房人费用,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东丽区房管局依法责令企业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三、天津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在西青区开发建设的文致苑项目在销售中发布虚假已售待售房屋信息,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西青区房管局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关闭网签功能,并予以行政处罚。 四、天津陆尚房地产经纪有限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未到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武清区房管局依法责令机构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并予以行政处罚。 五、天津博纳天下房地产经纪有限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未到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坻区房管局依法责令机构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并予以行政处罚。 六、天津市西青区家赫房屋信息咨询中心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未到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西青区房管局依法责令机构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并予以行政处罚。执法要严,违法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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