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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财产不能被继承
释义
    以下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1、债权债务的遗产不能继承;
    2、是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3、承包经营权;
    4、宅基地的使用权,公民的宅基地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这个房屋是可以进行继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一、接受遗赠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吗
    1、如果被继承人遗产只有受遗赠人继承的,受遗赠人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
    3、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
    4、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二、债务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债务继承的原则:
    1、限制继承原则。也就是说,继承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2、遗产分割未清偿债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先用所得遗产清偿债务;清偿不足时,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的原则。即继承人按照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不得影响预留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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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8: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