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收手机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对于派出所扣押手机不返还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该派出所或者是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派出所立案后不办案件怎么办 派出所不立案,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上级的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可以通过上级的公安机关,来督促下级的公安机关立案。案件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检察院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但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可以询问不立案的原因。 二、派出所不立案该怎么办 对于派出所不立案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1、同时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 2、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民对侵害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即不作刑事案件办理。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不当,可有三种救济方式: 1、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3、提起自诉。 三、违造发票如何处罚 但必须是税务机关执行,而不是公安机关执行处罚。从提供的情况来看,派出所是越权的违法行为,无权对进行处罚,同时又违法在法律丁定的幅度以下作出处罚决定,开具的处罚文书也不符合规定,从这种现象分析,派出所很可能是擅自罚款,私下进行私分。对此问题,可以“越权处罚,涉嫌集体贪污”的名义向当地检察院进行控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