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身份证给别人注册公司的风险有: 一、被挂名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公司违规或违法时,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二、被挂名为股东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未出资、出资后抽逃、出资有瑕疵承担连带责任; 三、被挂名为财务负责人的,公司不依法申报和纳税时,有涉税风险。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