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解函与调解书有何不同? |
释义 | 调解书不同于谅解书,调解由法院或具有资质的部门出具,而谅解书由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出具。调解程序包括受理、调查、主持调解、结束等步骤。生效的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一方拒绝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必须履行,拒绝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 一、谅解书和调解书一样吗 不一样,他们出具的主体不相同,调解书是法院或者其他具有资质的有关部门出具的;而谅解书是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出具的,所以是不相同的。 二、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 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二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 三、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1、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结语 调解书和谅解书不同,前者由法院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后者由被害人或其家属出具。调解程序包括纠纷受理、调查、主持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等环节。调解书一旦生效,当事人必须履行,拒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民事判决、裁定和应由法院执行的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九条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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