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制作证人证言证据? |
释义 | 1、在取证的人员上,最好是2个或2个以上。 2、证人证言的笔录上写明以下内容:时间、地点、询问人、被询问人(基本情况)、记录的证人的每一句话。 3、末尾证人签名、盖章。 如果制作询问笔录有困难,证人也可以自己写一份证词或请人代书一份证词,但是都必须亲笔签名。 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和被害人遵守哪些规定?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和被害人遵守以下规定:本着方便证人,有利于保护证人安全,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询问应当个别进行。应当告诉被询问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应当做好询问笔录,并将询问笔录交给证人、被害人进行核对。 二、到公证处写遗嘱的手续是怎样的 1、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2、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3、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 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制作公证书 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三、违法所得的调查取证 计算违法所得时,不能凭主观印象,必须查证属实。违法所得的调查取证应当坚持全面调查、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全面收集与违法所得相关的一切证据,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陈述,忠于事实真相,排除个人情感和外界因素的干扰。对于收集到的各类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测记录和现场记录都必须经过查证核实。在实际工作中特别要注意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制作和原始材料收集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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