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妨碍公务罪。辅警虽然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但其协助警察执法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从立法目的看,刑法设立妨害公务罪的目的在于保护国家公共管理活动的顺利实施。该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务”,并非“公务人员”,落脚点在公务活动。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只要妨碍了公务活动的顺利执行,都有可能涉嫌该罪。而辅警的执法行为属于从事公务活动,需要刑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