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击警察的派出所辅警是否算作袭警? |
释义 | 辅警袭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将受到处罚。袭警不仅威胁警察的人身安全,还损害国家权威,降低公众安全感。袭警行为不仅限于对警察本身的暴力,还包括破坏警车、器具等行为。辅警作为警察执法活动的主体,也应受到保护,对袭击辅警的暴力行为同样应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辅警不同于协警,辅警具有基本的执法权,因此,打辅警算袭警。如果构成重伤,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则构成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袭警罪适用于辅警。袭警犯罪不仅直接危害执法民警个人的人身安全,且很容易造成“破窗效应”,损害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降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暴力袭警”不限于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身体。在实践中,暴力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类型多种多样。有的是针对人民警察的身体进行打击,有的是针对人民警察执法所使用的车辆、器具等进行破坏,但不论哪种行为都有可能对公务活动的顺利执行造成妨碍。相关法律规定的“暴力袭警”应当是指对人民警察的所有有形强制力量,既包括对警察本身的强制力量,也包括对与警察本身有关的物的强制力量,如砸坏警察的执法记录仪等,而不限于单纯的对警察本身的强制,否则会导致明显的处罚漏洞。此外,暴力袭击的对象,还应当包括陪同人民警察一起出警的“辅警”。因为,该规定不是针对人民警察人身权的特别保护的需要,而是基于对特殊公务的特殊保护需要。为此,协助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辅警等辅助人员作为警察执法活动的主体,理应成为该款规定的暴力行为的对象,对其实施暴力成立妨害公务罪的,同样也应当从重处罚。 结语 辅警具有基本的执法权,打辅警属于袭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面临警告、罚款或拘留等处罚。袭警罪适用于辅警,其犯罪行为不仅危害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还损害国家法律的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因此,对于暴力袭警行为,无论是对执法人员本身还是对与其有关的物品的强制,都应受到从重处罚。此外,辅助人员如辅警也应被视为警察执法活动的主体,对其实施暴力行为同样构成妨碍公务罪,应予以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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