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在法律上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该段内容介绍了机动车的类型及其分类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的类型可以分为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电瓶车和三轮摩托车。 法律分析 依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的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大型汽车指的是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者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小型汽车指的是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包括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者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专用汽车指的是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电瓶车指的是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三轮摩托车指的是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等。 拓展延伸 机动车的具体定义(总质量、长度、乘坐人数) 机动车的具体定义(总质量、长度、乘坐人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所规定。根据该法,机动车的总质量在2000千克以上、乘坐人数在2人以上(含驾驶人)的载货汽车和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千米的国家综合性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属于机动车。 机动车的定义及标准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依据,对于机动车的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机动车的定义及标准也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机动车的具体定义(总质量、长度、乘坐人数)在交通安全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严格遵守。 结语 机动车的类型可以分为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电瓶车和三轮摩托车。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这些类型都有明确的定义。了解机动车的类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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